颱風天下班受傷 休病假785天 外賣員在香港法院告贏平台獲賠13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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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科技9月5日消息,據報道,近日,香港法院公布了一起外賣員在颱風天受傷的案件判決結果。

五年前,一名48歲的南亞裔摩托車騎手、Foodpanda(以下統稱「熊貓飯」)外賣員,在8號風球生效期間外出工作,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導致背部、右膝及右手手指受傷,需休病假長達785天。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在頒布的書面判詞中指出,熊貓飯辯稱外賣員在繁忙時段有權拒絕接單,但這一說法既違背常理,也不符合僱傭合約條款。

最終,法院裁定熊貓飯須承擔八成責任,並下令其向該外賣員賠償134.8萬港元。

據判詞透露,原告名叫KHAN FAROOQ AHMED,是一名南亞裔外賣員,案發時48歲,平時駕駛機車進行工作。

被告則是外賣平台熊貓飯的母公司DELIVERY HERO FOOD HONG KONG LIMITED。

事件經過是這樣的:2020年8月18日晚上,3號風球生效期間,原告仍駕車外出工作。

當晚9時15分,熊貓飯通過Telegram(即時通訊軟體「電報」)向所有騎手外賣員發送了信息。

原告在8號風球懸掛後約18分鐘完成了最後一單訂單,隨後在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

當時,一陣突如其來的強風吹倒了他,致使其失去平衡摔倒在路上,進而傷及背部、右膝及右手指。

原告認為,考慮到痛楚、生活便利損失以及平台方的責任比例,他應獲得134.8萬港元的賠償,並由平台方支付訴訟費。

被告則主張原告應承擔不低於85%的責任,認為原告在決定回家時已明知天氣正在惡化,且被告無權控制原告的駕駛方式及回家路線,也不應以「過度保護」的方式干預自主決定工作模式的員工。

經綜合考量,法院判定原告和被告分別承擔兩成和八成責任。

法官指出,原告存在誇大傷勢的情況,其實際行動能力和心理狀態應優於所宣稱的水平,不屬於「嚴重受傷」類別,應獲發14個月的病假薪酬(原告淨月薪約2.4萬港元)。

此外,法官還考慮了原告的未來收入損失(例如原告後續可擔任月薪約1.4萬港元的保安工作)以及情感損失等因素,最終下令被告向原告賠償134.8萬港元。

資料顯示,foodpanda是德國外賣公司Delivery Hero旗下的外賣服務平台,專注於餐飲配送業務。

該品牌於2014年進入香港市場,提供本地化的餐飲配送服務。

2025年3月,foodpanda與另一外賣平台Deliveroo達成合作,承接其退出香港市場後的部分用戶及業務過渡,並協助繼續服務本地顧客、餐廳夥伴及外送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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