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10月1日消息,綜合媒體報道,今日起,按照國務院發布的《網際網路平台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有關要求,網際網路平台企業將首次正式報送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據介紹,《規定》明確網際網路平台內從事配送、運輸、家政等便民勞務活動的從業人員,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或者不需要納稅的,無需報送其收入信息。
這意味著,《規定》實施不會對各類「小哥」、家政人員的日常工作、收入和稅負產生影響,各類「小哥」、家政人員也不會因此增加稅收負擔。
《規定》實施後,為減輕平台內從業人員在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環節的負擔,國家稅務總局還專門制發《規定》的配套公告——《關於網際網路平台企業為平台內從業人員辦理扣繳申報、代辦申報若干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要求對包括外賣員、快遞員等各類「小哥」在內的平台內從業人員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採用累計預扣法來預扣預繳稅款,即扣除20%的費用和每月5000元的減除費用後,再按3%-45%的七級累進預扣率來計算預扣預繳的稅款。
按照《公告》規定的累計預扣法來計算,對實際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上各類「小哥」無需預扣稅款。
即便月收入高於6250元被暫時預扣了小額稅款,在次年的年度彙算時,大部分「小哥」還可以進一步申報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租金等扣除項目,並依法申請退稅。
全年來看,年收入12萬元以下的「小哥」在扣除減除費用和法定的扣除項目後,基本無需繳納個稅。
與此同時,相關部門將依法查處個別平台藉機向「小哥」變相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稅收征管法》《個人所得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網際網路平台應當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義務,引導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依法合規享受稅收優惠和履行納稅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平台企業的涉稅義務轉嫁給平台內的從業人員,更不得以代扣代繳為藉口向從業人員額外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