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消息,據媒體報道,近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印發《關於開展本科生高水平創新成果替代畢業設計(論文)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自2026屆起,本科生可憑藉高水平競賽獲獎、創新實踐項目結題、學術論文發表、發明專利授權四類成果,申請替代傳統的畢業設計(論文)。該政策一經發布,迅速引發廣泛關注。
在一片叫好聲中,亦有質疑隨之而來:是否會出現「買論文」「掛名專利」等學術不端行為?普通學生與資源優勢學生能否站在公平的競爭起點?
根據《通知》,可用於替代畢業設計(論文)的創新成果,須為學生在校期間取得,第一完成單位為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且學生本人須為成果的核心完成人。僅承擔資料收集、數據錄入等輔助性工作的成果不在認可範圍。
此外,成果需在教師指導下,通過科研或工程實踐獲得,完整包含問題分析、方案設計、論證實施等環節,體現學生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並符合本專業核心培養目標。與專業無關或僅體現單一技能簡單應用的成果,不納入替代範圍。
四類替代成果的具體要求如下:
高水平競賽獲獎:代表學校參加Ⅰ級或Ⅱ級競賽,並在Ⅱ級賽事中獲第一等次獎項,或在Ⅰ級賽事中獲第一、二等次獎項。團隊項目僅限排名前兩位的學生中的一人申請。
創新實踐項目結題:作為核心成員參與國家級或省級創新實踐項目(如創新訓練計劃、校企工程實踐項目等),其中國家級項目結題良好及以上、省級項目結題優秀,且承擔工作量排名第一。如有多人並列第一,僅限一人申請。
學術論文發表:以第一作者身份(若為共同一作,須排名第一)在學校認定的國內重要核心期刊及以上、或中科院SCI二區及以上期刊正式發表本專業領域學術論文。
發明專利授權:以第一授權人身份獲國家知識產權署授權的發明專利(不含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專利內容須與專業相關。
《通知》明確,教務部將組織專家評審組,以現場答辯方式進行校級評審,原則上答辯通過率不超過三分之二。評審專家將圍繞成果與專業的關聯性、學生貢獻度、成果創新價值、《替代報告》質量及答辯表現五個維度,綜合評定是否准予替代及最終畢設成績。
通過答辯的學生可直接獲得畢業設計相應學分;未通過者須按常規流程繼續完成畢業設計,學院將予以指導,確保學生按時完成學業。
教育的最高境界,從來不是生產整齊劃一的「標準件」,而是讓每個獨特的靈魂找到屬於自己的成長路徑。在這個呼喚創新的時代,打破常規不僅需要學生的勇氣,更需要大學的智慧與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