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開門殺致電動車騎車人死亡:因交通肇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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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消息,央視新聞最新報道了一起因為開門殺致死而被判刑的案件。

據悉,此事發生在今年5月21日14時53分,從公共監控視頻可以看到,在北京市順義區北務橋南側的道路上,一輛白色汽車從機動車道駛出,停靠在路邊非機動車道上。

2分鐘後,一輛電動車沿非機動車道由南向北行駛,當電動車行駛到白色車輛旁邊時,駕駛位的車門突然打開,將電動車撞倒,騎車人也摔倒在一米外的路面上

事發後,駕駛人趙某立即下車查看情況,並第一時間撥打了110報警和120急救電話,對傷者展開了救助。

幾分鐘後,救護車趕到現場,將傷者張某送往醫院搶救。

經醫院診斷,張某為特重型顱腦損傷,情況十分危急,不幸的是,因傷情過重,4天後搶救無效死亡

警方調查發現,趙某停車的位置設有明確的禁停標識,該行為屬於違法停放,依據相關法律,交通部門判定趙某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

今年9月30日,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趙某犯交通肇事罪,向順義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10月,順義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法院審理認為,趙某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

鑒於案發後趙某自動投案,到案後如實供述,屬於自首,並且事發後積極賠償受害者家屬,綜合考量後,法院判處趙某服刑1年2個月

在開門殺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案件中,行為人通常涉嫌交通肇事罪,但如果發生在特定場所,比如人車流特別密集的主幹道上,司機明知後方有非機動車快速通過,還要實施開門殺,那就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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