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據報道,近日,廣東佛山的北汽電動車車主張先生向媒體反饋稱,自己的車輛在地庫無故自燃,不僅車輛報廢,還對旁邊車輛和物業設施造成損壞。
張先生介紹,11月8日晚11點鐘左右,他剛從公共充電樁充好電回到小區車庫,可沒想到,不到兩小時,車輛就開始冒煙並自燃。
後續,消防人員抵達後,及時將車輛明火撲滅,但車輛仍出現了極大的車損。
起火現場顯示,車輛的右後輪胎被燒融,車廂內部也有較大部分被燒毀,車庫的排煙管道也被燒爛。
張先生稱,這輛車是2022年12月買的,車齡還不到三年,仍處於三包期內,消防部門初步調查報告顯示,車輛起火原因為,鋰電池熱失控蔓延致災。
起火事故不僅造成車輛燒毀,火災還波及了旁邊兩輛車,車損加起來約兩千多元,物業設施損失還沒計算出來。
但談到後續的賠償問題時,車輛的保險公司和廠商卻在來回推諉、扯皮。保險公司認為,需要消防出具明確的檢測報告,如果是電池質量問題,需要先找廠家協商。
最終,經過多方溝通,11月11日,廠家與張先生簽訂了一份和解協議,對張先生一次性賠償117053元,包含車損、物損和第三方損失等,目前該筆賠償款已順利到賬,張先生的核心訴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