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消息,近日,山東高法公布一案。
據悉,某日深夜,一男子與朋友飲酒後,自行駕駛摩托車回家。
在行駛至某十字路口時,摩托車突然失控打滑,連人帶車重重摔向地面。
雖經緊急送醫,但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離世。
隨後,交警在事故現場勘查發現,事發路面存在一片灑落物。
後經調取監控視頻發現,當日有三輛欄板貨車兩次經過該路口,每次拐彎時貨車右後方均有大量液體灑出。
經對該三輛貨車的車主進行傳詢,確定灑落物為海水加海蜇。
交警部門認定,男子系酒後超速駕駛,且未確保安全,應承擔主要責任,但路面存在的海蜇灑落物亦是導致車輛打滑的誘因之一。
法院模擬實驗還原現場後,證實海蜇殘留物會形成粘稠薄膜導致輪胎打滑。
最終,法院判男子擔主責,貨車車主、同桌飲酒者及道路管理方據各自過錯程度承擔相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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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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