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你送上門沒!快遞未溝通默認放驛站最高罰3萬元:律師釋疑涉嫌違規

神马作文网 教育资讯 13

11月20日消息,你買的快遞有給你送上門了嗎,如果沒有那就涉嫌違規。

據國內媒體報道稱,快遞員未溝通便直接將包裹放入快遞櫃或驛站,送件上門難問題目前依然很普遍。

對此,湖南泓銳律師事務所律師匡俊強表示,從法律角度來看,快遞默認放驛站而不送上門的行為涉嫌違規,相關行為可依據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等法規明確界定。

《辦法》第五十四條明確了處罰措施,違規企業會被責令改正,可處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至3萬元罰款。

快遞員這一行為還可能觸及民事法律責任。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來看,消費者下單購物後,與快遞公司形成事實上的運輸服務合同關係,快遞公司需按約定將快件送達指定地址。擅自將包裹放到驛站改變了約定的配送方式,屬於違約行為。

如果快遞員通過人工電話、智能語音等方式徵得用戶同意後放驛站,或是消費者此前已明確設置默認驛站代收,這種投遞方式則符合法律規定。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