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下午13:00一14: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2年10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2年10月28日下午13:00一14:00,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立峰先生、独立董事吴引引女士、董事会秘书吴建刚先生、财务总监胡爱华女士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本次业绩说明会中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回复整理如下:
问题1: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怎么样?
回复: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0,078.81 万元,同比增长 9.32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7,025.42万元、同比增长7.38%;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9,567.4万元,同比增幅 14.77 %;截至2022年半年度末总资产为 120,716.0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108,096.30万元。公司是一家以垃圾焚烧和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热电联产企业,业绩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主要由于煤炭价格较上年同期明显上涨,受煤热联动价格影响,蒸汽销售价格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从而保持了公司业绩稳定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合理调度生产,节约原材料,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所提升。
问题2:公司有回购计划吗?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股份回购事宜,公司管理层会立足自身实际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长远发展的考虑,综合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多方面因素和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等多方面要求进行全面审慎分析和研究,如有回购安排将积极履行相关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3:贵公司今年半年度又进行了现金分红,积极回报投资者,未来几年公司能否持续分红政策回报投资者?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于 2022 年 8 月12日、2022年8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 32,000,000.00 元(含税),该次分配方案已于 2022 年 9 月15日实施完毕。公司自2021年7月12日上市以来,已分红三次,合计每10股10元(含税)。未来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证公字〔2013〕1号的要求,认真执行《公司章程》,高度重视现金分红,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未进行调整,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资本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股东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了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优异经营成果回馈投资者。 谢谢!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详细情况请浏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公司在此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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