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W快充头实际只有22.5W 有商家承认快充“120W”只是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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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消息,据媒体报道,近日有网友反映自己购买的“120W”充电器充电速度缓慢,引发了对充电器功率虚标问题的广泛关注。

调查发现,多家电商平台销售的“120W”“100W”快充头,实际输出功率大多仅为22W至22.5W。部分商家甚至坦言,“120W”只是产品型号或商标,并非真实功率。

业内人士指出,这类虚标充电器普遍缺乏过载保护,纹波高,不仅严重损耗手机电池健康度,外壳也多采用非防火材质,短路后容易起火,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类似现象并非个例。此前,“千禾0酱油”中的“千禾0”被注册为商标,“壹号土猪肉”实为“壹号土”猪肉。照此逻辑,“120W充电器”也很可能只是“120W”牌充电器,数字与真实性能无关。

针对这类“心机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6年3月发布《关于加强商标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将重点治理注册商标与商品名称、宣传语搭配使用、导致公众误认的行为。

正在修订中的《商标法》也将从审查源头、使用监管和处罚力度三方面收紧,明确将“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地等产生误认”列为不予注册的情形,并将处罚环节从注册后无效前移至申请阶段。

四川省消委会法律顾问谢文强认为,商家以“120W是产品型号而非功率”为由辩解,在法律上难以获得支持。

他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指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家在商品主图、标题和产品外壳上突出标注“120W”“120W超级闪充”“30分钟充满95%”等字样,足以误导消费者,使其误以为充电器具备120W的充电功率。

即便详情页中在不起眼处标注了实际功率为22W,或事后声称“120W只是型号”,谢文强认为,这种“以显著方式误导、以隐蔽方式披露真相”的做法,依然构成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

他建议,遭遇此类虚标产品的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可按五百元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