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是985还是211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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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985和211大学名单可知:武汉工程大学不是985大学,也不是211大学。


全国共有115所211大学,39所985大学,其中湖北有7所211大学,2所985大学,目前985和211大学建设已经统筹为双一流大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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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211大学名单(7所)


序号学校名称
1武汉大学
2华中科技大学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4华中师范大学
5武汉理工大学
6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7华中农业大学


2、湖北985大学名单(2所)


序号学校名称
1武汉大学
2华中科技大学


3、211工程和985工程简介


211工程,即在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国家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重点建设工作,是中国政府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


985工程,1998年5月4日,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提出“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985工程一期建设率先在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开始实施。


4、武汉工程大学简介


武汉工程大学(Wuh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是一所以工科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学校创建于1972年6月,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隶属湖北省;198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改由原化工部主管;1998年7月,随着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学校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同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价,并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2月,经教育部同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2013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本科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以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情况,认定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调档比例要求,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置专业级差。


第十四条 非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湖北省本科: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我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2. 内蒙古自治区本科、专科: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3.湖北省专科及其他省份本科、专科:对进档考生全部遵循一志愿录取。若该省有特殊要求,遵循该省当年公布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统考


考生专业统(联)考合格, 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相应录取控制线者均可填报我校。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湖北省按(文化成绩×40%+统考成绩×60%)×2作为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四川省、陕西省采取文化过线,按统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湖南省按(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作为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山东省按(文化成绩×30%+统考成绩×70%)作为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底择优录取。其中舞蹈表演使用舞蹈类(健美操)统考成绩。


江西省统考专业按(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450×750×70%)作为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广西省按(高考总分×40%+艺术成绩×(750/300)×60%)作为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广东省统考专业按(文化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2.5×60%)作为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河南省等其他无特定要求的省份,按(文化成绩×40%+统考成绩×60%)作为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生源省份有相应排序规则的,遵循该省当年公布的规则。无特定规则的,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2)舞蹈学类:


湖北省、陕西省采取文化过线,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湖南省按(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山东省使用舞蹈类(健美操)统考成绩,按(文化成绩×30%+统考成绩×70%)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安徽省为模块三(体育舞蹈、健美操),按(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00)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黑龙江省按(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40%)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生源省份有相应排序规则的,遵循该省当年公布的规则。无特定规则的,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2.艺术类校考


数字媒体艺术(广东省、江西省)专业校考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生源省份有特殊要求的,遵循该省当年公布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有4个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1. 国际商务、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校际交流项目,本科,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无单科分数要求,只招填报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专业的考生,不调剂录取服从志愿考生,不得转出至普通专业。


2.大数据与会计:中韩校际交流项目,专科,外语语种不限,无单科分数要求。只招填报该专业的考生,不调剂录取服从志愿考生,不得转出至普通专业。


第十七条  除国际商务、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外,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无单科分数、民族、性别要求。


第十八条  武汉工商学院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籍学历


第二十条  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合格者给予注册学籍。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武汉工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武汉工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坚持以生为本,打造精准的资助工作体系,提供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的经济资助,重点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为学校资助对象的成长成才提供全面保障。


第二十四条  武汉工商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非校内教职员工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武汉工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虚假承诺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武汉工商学院招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27-88147227  88147355


招生咨询Q Q:800866555


招生咨询Q Q群:117089105   255411836


招生咨询邮箱:zsgzb@wtb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7-88147120(纪委监察部)


来校参观:武汉地铁5号线中医药大学站B1口出站即达


武汉工商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wtbu.edu.cn/


武汉工商学院招生网站:https://goto.wtbu.edu.cn/


武汉工商学院招生官方微信号:wtbu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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