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布 10 起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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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18 日消息,据央视新闻报道,公安部今天公布 10 起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严打无人机“黑飞”行为,全面遏制非法活动蔓延。

  • 1、四川泸州公安机关侦破侯某等人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案。四川泸州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5 年 3 月以来,以侯某(男,29 岁)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技术手段篡改某大型无人机出厂载重参数,牟取非法利益。改装后的大型无人机极易引发剐蹭破坏高压电力设施、负重后“炸机”、负重脱落等安全事故,造成高压电线断落引发森林火情、高空坠落导致公共安全案事件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6 年 3 月,四川泸州公安机关将侯某等 5 人抓获,查明其篡改大型农用无人机 30 余台。

  • 2、上海奉贤公安机关侦破李某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案。上海奉贤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2 年以来,李某(男,40 岁)制作并出售解除无人机限高等限制的破解软件,并通过电商平台进行兜售,牟取非法利益。2026 年 3 月,上海奉贤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查明其非法破解无人机 100 余台。

  • 3、福建厦门公安机关侦破欧阳某野等人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案。福建厦门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1 年 6 月以来,欧阳某野(男,29 岁)和陈某(男,38 岁)2 人帮助他人非法破解无人机禁飞区域、限高等限制,牟取非法利益。2026 年 1 月,福建厦门公安机关将欧阳某野和陈某抓获,查明 2 人非法破解无人机 20 余台。

  • 4、湖北武汉公安机关侦破解某雄等人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案。湖北武汉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4 年以来,解某雄(男,35 岁)和宋某毅(男,25 岁)2 人为他人提供破解无人机限高、禁飞区域限制服务,牟取非法利益。2026 年 3 月,湖北武汉公安机关将解某雄和宋某毅抓获,查明 2 人非法破解无人机 30 余台。

  • 5、浙江衢州公安机关侦破涂某龙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案。浙江衢州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0 年以来,涂某龙(男,25 岁)为他人提供破解无人机限高、禁飞区域限制服务,牟取非法利益。2026 年 1 月,浙江衢州公安机关将涂某龙抓获,查明其非法破解无人机 20 余台。

  • 6、湖南张家界公安机关侦破何某乾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案。湖南张家界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5 年 2 月以来,何某乾(男,24 岁)为他人提供破解无人机限高、禁飞区域限制服务,牟取非法利益。2026 年 1 月,湖南张家界公安机关将何某乾抓获,查明其非法破解无人机 20 余台。

  • 7、山东青岛公安机关侦破王某雷等人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案。山东青岛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19 年 7 月以来,王某雷(男,39 岁)以青岛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掩护,为他人提供破解无人机限高、禁飞区域限制服务,牟取非法利益。2026 年 2 月,山东青岛公安机关将王某雷抓获,查明其非法破解无人机 20 余台。

  • 8、广东深圳公安机关侦破胡某斌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案。广东深圳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4 年 7 月以来,胡某斌(男,40 岁)为他人提供破解无人机限高、禁飞区域限制服务,并出售破解无人机,牟取非法利益。2025 年 12 月,广东深圳公安机关将胡某斌抓获,查明其非法破解无人机 10 余台。

  • 9、重庆两江新区公安机关侦破尹某华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案。重庆两江新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3 年以来,尹某华(男,43 岁)为他人提供破解无人机限高、禁飞区域限制服务,牟取非法利益。2026 年 3 月,重庆两江新区公安机关将尹某华抓获,查明其非法破解无人机 10 余台。

  • 10、甘肃陇南公安机关侦破李某慧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案。甘肃陇南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4 年 3 月以来,李某慧(男,33 岁)为他人提供破解无人机限高、禁飞区域限制服务,牟取非法利益。2026 年 1 月,甘肃陇南公安机关将李某慧抓获,查明其非法破解无人机 10 余台。

以上 10 起案例涉案人员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注: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二百八十六条,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操控非法破解的无人机在管制空域实施飞行,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法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