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江苏 | “江南三大案”:哭来的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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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建立初期,人心惶惶,社会动荡不安。江南地区繁华富庶,经济活跃,人口密集,反清的呼声很高,斗争接连不断的发生。清政府为了打击江南士绅的势力,稳固自己在江南的统治,采取了一系列极端措施以整治人心。其中通海案、江南奏销案和哭庙案三起案件涉及范围最广,被合称为“江南三大案”。这些案件都是清军入关后实行异族统治的必然结果。

而实际上,这三个案子是可以归到一起讲述的。因为有了奏销案,所以才引出了哭庙案,而哭庙案的结果之所以会遭到惨重的杀戮,则是因为有此前发生过的通海案的由头。但总的来说,清初江南三大案的爆发都是清朝统治者用以打击反抗势力、维护自身统治的手段。无论是郑成功的北伐,还是士绅的抗欠赋税,无疑都给统治者提供了清洗江南地区的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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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山水 明·沈周

奏销案

奏销案就是收缴拖欠的税赋。唐朝以后,江南经济迅猛发展,同时也成为赋税最重的地区。有康熙四年巡抚韩世琦《请减浮粮疏》为证:

财赋之重,首称江南,而江南之中,惟苏、松为最。臣详按其地,在禹贡本属下下之壤,厥后地窄人稠,小民勤于耕作,渐输上上之赋……

在韩世琦疏文中,我们能够了解到,江南的赋税历朝历代都很重,尤其到了清初,苏州的赋税从宋代的“三十余万”猛增到明代的“三百万石”,那是在朱元璋“怒民之附寇”的情形下,增加的惩罚性赋税在内的。可到了清初,统治者,一仍前志,导致“岁岁压欠,积逋之数,动盈千万”,百姓“茕茕皮骨仅存,衣食不谋”,难以承受,便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形。而“对策”的执行者,便是地方士绅。

元亡明兴,江南地区遭受战乱,士绅损失巨大,再加上太祖朱元璋以严刑峻法管制士绅,士绅阶层作为朝廷和百姓之间的调和剂的作用大大降低。顺治十五年(1658年),此时南明的反抗力量已经再难掀起大的波澜,清廷所担心或防范的,不再是士绅的背离或反抗,而是已归降的或所招抚的士绅自成体系、尾大不掉。是年二月,奏销案开始,朝廷要“有意与世家有力者为难”了。

奏销案虽被后世称为江南奏销案,实际上其范围是全国性的。山东、浙江、福建、广东、江西、陕西等六省以及安徽若干县份,都办过奏销案。其他各地不过点到即止,并不严厉,奏销案打击的主要目标,只有江南四府一县,其中影响最大的是苏州与松江两府。

顺治十六年(1659年),朱国治被任命为江苏巡抚。其人字平寰,辽东抚顺人,隶属汉军正黄旗。江苏是士绅集中之地,也是欠税最重之地,巡抚衙门所在地苏州是重中之重。朱国治秉承朝廷意志,大力催逼钱粮,暴戾程度甚于天灾,故苏州百姓称之为“朱白地”,意即凡朱所到之处,万物灭绝,只留下白茫茫大地一片。

根据江宁巡抚朱国治的造册上报,清廷将欠粮者,不问是否大僚,亦不分欠数多寡,在籍绅衿按名黜革,秀才、举人、进士,凡钱粮未完者,皆被革去功名出身;现任官概行降两级调用,计共黜降 1.3 万余人。其中不少人被逮捕,械送刑部议处。甚至某探花只欠银一厘亦被黜。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朱国治如此卖力,属下官员自然要更为加码,其中尤其以吴县知县任维初最为突出。顺治十八年(1661年)初,任维初出任吴县知县,上任伊始,为了催征钱粮,不惜大施酷刑,不过几日,便有人因欠税款被活活打死,埋下了“官逼民反”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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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圣叹墓

哭得来的死罪

顺治十八年(1661年)2月,顺治帝驾崩。依照礼制,全国上下都要为顺治帝致哀。3月1日,哀诏传至苏州,朱国治等于府衙设置灵堂。连续三天,地方军政要员及郡中缙绅前往哭临。此外,地方政府还在苏州文庙设灵堂,供普通百姓祭悼。

据无名氏《痛史》记载,顺治十八年(1661)二月初一日,顺治皇帝死亡的哀诏传至苏州,巡抚朱国治按规定率其僚属于次日起在府堂设幕哭灵三天。初四日,诸生倪用宾、丁观生等百余人到府堂跪进揭帖,向巡抚朱国治控告吴县县令任维初典守自盗,私粜漕粮千石,酷刑逼税,杖毙乡民等罪行,得到众多市民的响应,纷纷要求驱逐任知县。为息事宁人,朱巡抚摘去了任的大印,“著本府看守土地祠”,但任维初逢人便说:“是朱抚院向我要银子,我才粜粮的。”朱做贼心虚,怕有牵连,就下令逮捕了5名为首的“闹事者”,不再追究任的责任了。

次日,本来就不满清廷统治的金圣叹又带领诸生和群众前去文庙祭哭,以示抗议,巡抚便以“惊忧哭灵,意在谋叛”的罪名逮捕了金等13名抗粮哭庙案的首犯,具疏刑部复准。据说,当时江宁府刚审迄金坛县造反案,因此,不及细审,以为同类,18名诸生被叛斩刑,其中8名籍没家产,妻儿充军。抚臣恐怕民心有变,将“案犯”悉数押解南京,本来定于七月十三日未时用刑,结果还提前两个时辰弃市于南京三山街。临刑前,圣叹大叹:“断头,至痛也;籍家,至惨也!而圣叹以不意得之,大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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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山水 明·沈周

金圣叹其人

金圣叹(1608—1661)原姓张,名采,字若采,后改姓金,名喟,明亡后改名人瑞,圣叹是他的法号和笔名。幼年生活优裕,后父母早逝,家道中落。他能文善诗,因岁试作文怪诞而被黜革,后应科试,改称金人瑞考第一,但绝意仕进,以读书著述为乐。人称“倜傥高奇,俯视一切”。

金圣叹作为一名文学评论家,在我国文学批评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他的点评往往手眼独出,似有神助,文字雅训透脱,精妙绝伦。特别是金圣叹将《水浒传》七十回后的情节全部删节,续上他自己写的“梁山伯英雄惊噩梦”,作为全书的结局,颇受读者欢迎。郑振铎对金圣叹评价很高,“能言人所不能言、不敢言,颇有许多可以永传者。”

金圣叹故居历来有二说:一为憩桥巷,清人吴翌凤在《东斋脞语》中说:“金圣叹居憩桥巷”(《昭代丛书》卷二十四)。一为养育巷横巷海红坊(今海红小学),死后葬吴县藏书乡五峰山下博士坞。据说随葬品中有一件金批《三国演义》手稿,抗日战争时期,被修筑军火库的日军发掘盗走。金圣叹墓前原立吴中保墓会吴荫培手书“文学家金人瑞墓”碑,1960年3月17日公布为吴县文物保护单位,现已修复。

哭庙案,实际上是一起清初文人学士领导的反贪官的群众运动。为何震惊全国?主要是因为“腰斩”《水浒》的金圣叹死于“刀斩”。

所谓“通海案”,就是一桩涉及勾结海寇的案子。在明代嘉靖年间,我国东南沿海曾经倭寇盛行,苏州寒山寺边上的铁铃关就是当时苏州府同知、兵备佥事与苏淞兵备道副总兵任环抗倭的遗迹。他虽没有戚继光、俞大猷那么出名,却也值得载入史册。苏州沧浪亭五百名贤祠中有其身影,并有“裹创击贼,开城纳民,怒涛沧海,雷霆不闻”十六字评价。

清初为了防范汉族人民以沿海岛屿为依托进行反抗,杜绝“民夷勾结”,危害清朝统治,厉行海禁, “寸板不许下水”。具体来说当时的海寇便是此时仍然在沿海坚持“反清复明”的郑成功、张煌言。

顺治十六年(1659年),郑成功由崇明进长江,与南明兵部侍郎张煌言相会师,率军北伐,连克江南数郡,经丹徒、焦山、瓜州,围逼南京城,一时间东南震动。江南各地的明遗民多有响应者,清廷查处这些响应者的案子,便被称为“通海案”。

明室遗民暗中接应,准备恢复明室。金坛县令任体坤谎称金坛士民造反纳降,溧阳抚臣信以为真。七月二十四日,郑成功兵败镇江、瓜州,乘船远去台湾。

后清廷以“通海”论处,下令追查,株连甚广。任体坤与王重、袁大受利用这次机会诬陷蔡默、于厚、周生等十名儒生及其他仇人,共列具了38人黑名单,又金坛诬告富绅于元凯。尽管江南按察使姚延著秉持“不欲于无事中生事,更不欲以灭门事发于黉宫,恐株连不已”,仅判处知县任体坤一人。但是,此事毕竟给朝廷上下一个不小的惊吓。

恰在其时,金圣叹所犯的“哭庙案”爆发,便被强加上“通海”的罪名,才不得不死。而实际上,金圣叹并无反清复明的作为,他率众“哭庙”,只是为了反对“奏销案”而已。哭庙案中18名诸生之死,完全是由通海案影响波及所致。陈其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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